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器的原理及盧瑟條件
2024-03-26
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器是一種常見的測色儀器,它利用儀器內(nèi)部的標準光源照明被測物體,在整個可見光波長范圍內(nèi)進行一次積分測量,得到透射或反射物體色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標,并通過專用微機系統(tǒng)給出兩個被測樣品之間的色差值。本文對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器的原理及盧瑟條件做了介紹。
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器的原理介紹:
顏色并不是物質(zhì)的固有特性,顏色既與物質(zhì)本身的分光特性等有關,又與照明條件,觀測條件,觀察者的視覺特性等有關。顏色是一種受物理學、視覺生理學、心理學影響的綜合量,顏色測量是建立在以上認識的基礎上的。
物體在不同的光源下呈現(xiàn)不同的顏色,因此測色時首先要決定用什么光源。如下圖所示顏色測量過程。S(λ)光源的光譜功率分布;ρ(λ)或τ(λ)是待測物體的光譜反射或透射曲線;把待測物的光譜反射曲線的高度在每個波長上相乘,得到ρ(λ)xS(λ)曲線,它表明該光源中每個波長的能量從樣品上反射回來的數(shù)量稱為顏色刺激函數(shù),用φ(λ)表示。再將ρ(λ)xS(λ)曲線高度各自乘以代表人眼平均彩色視覺功能的光譜三刺激值X(λ)、Y(λ)、Z(λ),得到的三條曲線下面的面積就是待測物體顏色的三刺激值。
物體顏色可由它的三刺激值表示,顏色三刺激值的計算方法是由顏色刺激函數(shù)分別乘以CIE 光譜三刺激值,并在整個可見光譜范圍內(nèi)分別對這些乘積進行積分。三刺激值的標準方程是:
式中,顏色刺激函數(shù)由φ(λ)對于測定光源色時,φ(λ)=S(λ);對于反射體時,φ(λ)=ρ(λ)S(λ);對于透射體φ(λ)=τ(λ)Sλ。K是歸一化系數(shù),定義為使完全漫反射體測定結果的Y值等于100,即光源的Y值等于調(diào)整為100而設的系數(shù)。其表達式如下:
光電積分式測色儀器的盧瑟條件介紹:
光電測色儀是仿照人眼感色的原理原理制成的,采用了能感覺紅、綠、藍三種顏色的受光器,將各自所感受光電的光電流加以放大處理,得出各色的刺激量,從而獲得這一顏色信號。這里使用的受光器是在可見光的波段中,具有平坦的感受特性的光電二極管(硅系)和能平坦地修正光譜敏感度特性的慮色器和能調(diào)整到符合人眼色覺的慮色鏡。這里重要的是三塊濾色鏡能符合人眼的色覺程度,這種相互一致的條件稱為盧瑟條件。
盧瑟條件最常用的修正方法是預先準備顏色穩(wěn)定的若干色板作為標準色,用最接近式樣顏色的色板進行測定并根據(jù)光電測色儀的測定值,與用分光光度計預先求得的標準差值進行修正。在光電測色儀上接上專用計算機,預先準備在各波段中修正盧瑟條件的程序,可以使工作效率提高,復雜程度減少,同時將各個濾色鏡進行修正。
物體在10°視場、D65光源照射下,物體顏色三刺激值X、Y、Z由三刺激值標準方程式可推導出如下計算公式:
設計三組接收器使它模擬人眼的X、Y、Z三個感光機構,把人眼所接受的刺激用三組接收器所產(chǎn)生的光電流表示,則可以確定物體的顏色。在用某測色系統(tǒng)中,光源S(λ)按照一定的角度照射物體,用光電元件和濾色器配合的接收器在一定方向接收,則接收器上產(chǎn)生對應的光電流:
式中:τX(λ)、τY(λ)、τZ(λ)——儀器特定濾色器的光譜透過率;γ(λ)——儀器探測器的相對光譜響應度。比較上面的式子,如果滿足下列條件即盧瑟條件(Luther condition):
式中Kx、Ky、Kz是與波長無關的常數(shù),則測色儀的總靈敏度特性與CIE規(guī)定的標準觀察者的X、Y、Z一致,物體顏色三刺激值正比于光電流數(shù)值。
儀器符合盧瑟條件的完善程度,決定了儀器的測量精度。為了減少由于盧瑟條件不夠滿足而導致的測色誤差,應為儀器配備適當?shù)膶S霉ぷ魃?,用來分別校正儀器。對于滿足盧瑟條件的儀器,僅配上工作白板即可。而對于偏離盧瑟條件較嚴重的儀器,應配足能覆蓋相應測色范圍的專用工作色板。